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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ey哥在我們LS已經快半個月了,自從月初在LS門口發現了這位滿身髒兮兮的小帥哥,打開著的LS大門,聰明的牠竟然理所當然的邊搖著尾巴邊進門了(臉皮好厚的狗啊~)。

自來犬已經不算太常見,還來了位體型不小的黃金獵犬,大家都說LS這次快發達,好兆頭啊!

 

已經是小動物園的LS,為怕會有病菌交叉感染,第一時間先帶牠到動物醫院作身體檢查,獸醫表示從來沒見過牠(住附近的街坊大多帶寵物到這家動物醫院),也沒聽說有狗走失了,所以...也只好先讓牠洗個澡帶回家囉!

 

本來想先放在醫院一兩天商量一下該怎麼處理,沒想到牠對籠子極度恐懼,邊哭邊使盡力氣掙扎,最後一腳把籠門給踢飛了...是真的給踢飛了...(鐵造的耶)

是有那麼怕就對了...看來是的...

 

所以...沒錯,當天牠就開始了在我們LS的生活。

 

雖然牠個性很溫馴,但還是有點怕牠跟大家相處不了,尤其是Beelu原本是流浪狗,不知道對入侵牠地盤的同類會有什麼反應(雖說牠也不過是在MO仔+枝仔冰之勢力範圍下苟且偷安)。

戰戰兢兢給牠們碰面。

先是MO仔,習慣對新人先下手為強的老大MO,通常不管老少一見面就先給對方一記耳光。先是以帶點不爽的眼神盯了牠一陣子,在我們還在等待在耳光moment的時候,牠竟然像沒事發生一樣睡覺去了,好瀟灑。

枝仔冰則是一臉這生沒看過如此大型生物(人類除外)的驚訝樣,張開的嘴巴久久說不出話來,最後竟然選擇欺騙自己這一切都是幻覺,一頭栽到被子裡,以一副"我看不到你=你看不到我"的消極態度面對,看來抗壓性還需要小訓練一下。(半個月後的今天已經接受現實了說~)

最後是關鍵狗物Beelu小姐,只見牠像是前世沒見過帥哥的樣子...一反常態對牠又磨蹭又傻笑,口水一直流(好丟臉...),然後不到幾分鐘牠們倆竟然摟作一團翻來覆去的...看得我這個當媽的也有點不好意思,誰家女兒這樣一點矜持也沒有...(搖頭)。

反正無驚無險的相親過程讓我們也鬆了一口氣。

 

隔天影印了大量失狗告示,貼滿了附近的街道和鄰近的動物診所,也在網路的尋狗Forum上發文,但事至今日已經兩星期了仍然音訊全無。

這段日子牠在我們LS生活得挺快活的,大家相處也挺融洽,奇怪的是大家一直沒有提到要替牠改名字,可能大家也明白有了名字之後...就會不捨得了吧,不敢付出太多感情的當下,最後只好很沒禮拜的用Hey!Hey!Hey!來稱呼牠。

 

事實上我們有意把牠留下,尤其是身體檢查顯示牠身體有些小毛病需要長期調理,我們很難不猜測牠主人是因為想逃避責任/醫藥費而狠心棄養。

查詢了有關若在路上發現狗隻而晶片內沒有資料,加上好一陣子都沒有認領,要如何辦理成為牠新主人的手續。一貫規定是要先把狗隻交到動物保護協會進行公告,等12天過後仍然沒人現身我們就能正式成為牠新主人,但問題來了...那十二天要關在籠子裡。

知道牠有多怕籠子的我們當然不忍心這樣對牠,我們也很難猜測籠子為牠帶來了多大陰影,瞬間抓狂總是有原因的。打了多通電話請當局通融但還是被拒絕,完全沒有不關籠子的其他辦法。而沒進行這個步驟,我們將來就有可能因私藏別人財物(用財物這字眼很奇怪,但對方的確是這樣形容)而被控告,到時候可能要負上法律責任。

只是想把牠留下來沒想到比想像中麻煩,現在我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,很懊惱。

 

要這樣找自己麻煩,是因為曾經有個案是狗隻舊主人要求新主人賠償之類的,原因是非法佔有其財產......而不管他當初是棄養或是為了省錢,所以如果自己扔掉的狗被別人養得好好的,因為是牠的原主人就可以隨時現身說拿就拿囉!?這是什麼鬼規定。

一肚子氣.......

 

聽好了,小Hey哥正式命名為Waffle!我說的!!

 

貓狗動物區繼MOMO(壽喜燒)->枝仔冰(冰棒)->Beelu(啤酒)之後,現在有Waffle(甜品)了。

反。正。我。不。管。

 

 

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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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蔣文迪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2) 人氣()